为什么腾讯能在香港上市,阿里巴巴却不可以?

社会热点 2025-06-17 06:10www.facebook-novi.com美国总统

标题:腾讯与阿里巴巴:香港上市之路的不同抉择

在腾讯与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之路的不同抉择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两者的股权结构和治理模式。阿里巴巴实行的是“合伙人制度”,即所谓的“同股不同权”,而腾讯则是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实现了对公司的有效控制。这一核心差异,成为两家公司上市之路上的关键影响因素。

腾讯在香港上市之所以顺利,要归功于其独特的股权结构和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港交所的《上市规则》,香港一直坚持“同股同权”的原则。腾讯在上市前,各创始人与MIH分别持有公司50%的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实现了对上市公司和下属各公司的共同控制。这意味着,无论外国财团持有多少股份,都无法掌握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而阿里巴巴,由于其特殊的股权结构,在香港上市之路上面临了诸多挑战。阿里合伙人在集团上市后拥有提名多数董事会成员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管理层的控制权。软银和雅虎的持股,使得阿里巴巴的股权结构变得复杂。尽管马云和蔡崇信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对公司的控制,但这种结构在港交所坚持的“同股同权”原则下,显得格格不入。

阿里巴巴最终选择在美国上市,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香港证监会的制度只允许“同股同权”的股权分配模式,而阿里巴巴的“同股不同权”股权结构显然与之相悖。这种双重股权结构使得阿里巴巴在寻求上市时,无法在香港找到合适的制度环境。

腾讯的成功上市,得益于其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确保了管理层的控制权,而南非MIH集团和联合银行集团的选择性投资更是为腾讯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两家南非公司虽然持有较大股份,但却选择了放弃投票权,这无疑为马化腾及其团队提供了稳固的管理基础。

腾讯与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之路的不同抉择,源于两者在股权结构和治理模式上的根本差异。腾讯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确保了控制权的稳定,而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则与之相悖。这也反映出不同公司在面对资本市场时,需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做出最适合自己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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